關於SOLAS Consolidated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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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約生命在其目前的形式海上安全(SOLAS),1974是與船舶最廣泛採用的國際公約。這也被認為是管理船舶的安全,其中特別規定了建設,裝備和船舶運行最低標準的最重要的法律文書之一。
此移動應用包容高達2017年即修正。 MSC.338(91),MSC.343(91),MSC.344(91),MSC.346(91),MSC.350(92),MSC.365(93),MSC.366(93),MSC 0.380(94),MSC.386(94),MSC.392(95),MSC.394(95),MSC.395(95)。
公約和其他多邊文書建立國際條約義務。其中政府批准或接納他們同意把他們的法律和措施,為符合這些條約的規定。任何國際文書的目的是確定哪些是可以接受的,以盡可能多的國家可能並全球範圍內實施,從而消除各國的做法之間的差異的標準。國際海事組織進入了存在於1959年。從那時起,該組織就一些有關特別是航運安全,防止船舶,賠償和責任等事項,如便利化和噸位丈量污染的主體採用多邊條約。大部分這些被稱為約定但也有少數是作為協議或協議提及。然而,他們的法律地位是一樣的。當提案正式同意,然後在本組織的主要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的一個準備的條約草案。當草案是由兩種海上安全委員會,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或法律委員會批准了提交到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所有成員都邀請國際外交會議。隨著成功通過公約,採取行動的責任轉移到政府。與該公約生效(即變成上已同意受其約束的國家具有約束力)的速度取決於各國政府批准或接受的時間。要綁定的同意,可以簽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表示,這取決於有關國家的意願。此過程通常被稱為“批准”。 IMO條約生效後,各國的具體數量已經與世界上噸位總量的一定比例批准他們。這將確保廣大航運利益的接受。為進入一條約生效的要求已經實現後,有一個“寬限期”,它實際上生效前。此期從幾個月到一年甚至兩年際變化,旨在使有關採取必要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執行公約規定的政府。
對國際條約的執行的主要責任在於那些對旗下有關船舶運行狀態。基本上每個政府有責任確保其懸掛其國旗的船舶遵守其已經批准條約的要求。然而,最近的IMO條約也包含要求各國,特別是港口國,執行該公約的要求的規定。這意味著船舶是否懸掛該公約締約國的國旗或者不是必須遵守的公約,只要它是在屬於公約締約國的端口調用的要求。國際組織如IMO無權或手段來強制執行或實施公約。該組織的作用是鼓勵有關各方採取必要措施的政府。必要時,組織提供了可能採取必要的行動需要這樣的建議和協助各國政府提供技術諮詢和援助。